答,大集體單位也就是我們通常説的集體所有制企業,這樣的企業既不是國營也不是個體,屬於企業裏的所有職工集體共有。集體企業實行自負盈虧制,大家共同勞動,按勞分配,企業裏的所有財產也是屬於全體職工。改革開放之前,這樣的企業是沒有退休制度的,達到退休年齡之後可以辦理退職手續,就是一年工齡可以領一個月的工資,老年職工拿到這筆錢之後就可以回家養老了。
集體企業既非國有企業也非私營企業,部分勞動羣眾集體擁有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共同勞動並實行按勞分配的經濟組織, 改革後集體企業的性質通常是混合所有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