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規規定,新生兒上户口最晚不能超過30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須在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申報出生登記。婚生嬰兒隨母親或父親落户,憑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户口簿》,到派出所窗口直接辦理。
     雖然新生兒上户口有時間限制,超過了規定的時間也不是就不能上户了,只是辦理起來比較麻煩,所以爸爸媽媽還是儘快給寶寶取名字、給寶寶辦理出生證明、然後去派出所給寶寶上户,上户前最好先電話諮詢一下需要什麼證件,免得跑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