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捐獻的遺體使用後的安置嚴格按照規定,由接受單位負責統一火化,骨灰採用樹葬、海葬等形式善處理。
       捐獻的遺體並不會長久地輪流使用,每個遺體都有三年的使用週期,三年過後,若是身體中還有健康的器官,便會被學生和老師取下,作為標本永久保存,若是沒有可供作為標本的器官一般都會被火化,由老師和學生共同將骨灰撒入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