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授權代理,是指委託人以特別授權賦予律師除了一般代理權限以外,尚具有代理當事人對案件的實體問題處理直接做出決定並明確表態的訴訟代理。
一般授權是指上級行政主體在下達任務時,只發布一般工作指示,而非指派特定的事務,允許下屬自己決定行動方案,並能夠進行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