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補辦申請人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發表本人教師資格證書遺失聲明,並取得遺失聲明的媒體介質原件或該新聞媒體的書面證明材料。
2、
申請者持本人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照片等材料,到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補辦,並按要求填寫《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