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因子,即基因。性狀,具體地説,就是生物體表現出來的性質和形狀,比如大小、高矮、顏色等。“性狀”是人們感覺到的表面現象,它們的重複出現具有某種內在的原因。
基因表達可以通過對其中的幾個步驟,包括轉錄,RNA剪接,翻譯和翻譯後修飾,進行調控來實現對基因表達的調控。基因調控賦予細胞對結構和功能的控制,基因調控是細胞分化、形態發生以及任何生物的多功能性和適應性的基礎。基因調控也可以作為進化改變的底物,因為控制基因表達的時間、位置和量可以對基因在細胞或多細胞生物中的功能(作用)產生深遠的影響。
生物的性狀是由遺傳因子(hereditary)決定的。每個因子決定着一種特定的性狀,其中決定顯性性狀的為顯性遺傳因子,用大寫字母(如D)來表示決定隱性性狀的為隱性遺傳因子,用小寫字母(如d)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