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轉隸,就是事業單位的人員在一個單位被分流,分配到另一個單位,這是編制單位之中很常見的現象。編制單位同事這個工作的人員划走,被編制到另一個地方去。那麼這個人就會在另一個地方的那個工作崗位工作。
人員轉隸是指因工作需要將幹部跨系統調離原單位,去到新單位工作的意思。
例如國家新成立了監察委員會、需將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預防職務犯罪等相關職能需要轉隸至監察委員會統一管理、相對應的幹部也會隨着轉隸至監察委員會。即從檢查機關調離轉至監察機關工作。
人員轉隸是指因工作需要將員工跨系統調離原單位,去到新單位工作的意思。比如教育事業系統調到黨政機關部門,地方單位調到中央部門,部隊幹部轉業到地方,這些都是屬於人員轉隸。機構改革中,會涉及到人員的轉隸,一般都是按照人隨編走,編隨事走的原則,但一般不會改變編制的性質。所以事業編制的人員被劃轉到參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