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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和結婚後的中秋送禮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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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和結婚後的中秋送禮區別

“婚前中秋前來,婚後中秋後到”

這句話其實也不難理解。“婚前”“婚後”就是指婚姻結婚,男女一個家庭的組合前和結婚後“中秋前”“中秋後”就是八月十五中秋節以前和以後。“來”和“到”也就是針對“女兒節”去孃家,這也是俗語的難解之處。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説,訂了親而沒結婚的新女婿要在八月十五中秋節以前去女朋友家拜訪,而結婚後成了家的女兒女婿過了八月十五也一定要到孃家拜訪。

在民間結婚後,女兒的丈夫稱準女婿,也稱女婿,而訂了婚還沒結婚的男子卻不是準女婿,稱新女婿。新女婿串親必須在中秋節以前,不能過中秋節,一般在農曆的八月初八就開始了,最遲也不能到八月十五,這是什麼規矩呢

老人們認為,新女婿不是準女婿,早來早到好預兆,能夠儘早地成為準女婿,畢竟是新人登門,趕早不趕晚,有着早日成雙的寓意。一般情況下,訂婚後女兒的父母也都會提前有所安排。説起來這樣的禮節也不錯,反正要走親戚,八月十五前來,女方父母最少省了一部分八月十五中秋節所置辦禮物的錢,如果中秋後再來豈不是一種浪費。

而結婚後就不一樣了,作女兒的有了一個穩定的家,工作學習等等忙裏忙外都要以這個新家為主,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去孃家也就有了時間性。按咱們這一帶,結婚後的女兒都是八月十六去孃家,這是地方風俗,畢竟有着十五的月亮十六圓的説法。八月十五在婆家團圓,八月十六和女婿一起去孃家拜訪團圓,該去的一定要去。

當然了,百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一個地方一樣規矩。不管怎樣説,八月十五中秋節是團圓的日子,“婚前中秋前來”反映了男女對幸福婚姻的嚮往和追求,“婚後中秋後到”道出了不忘雙方父母的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