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隨身攜帶行李規定: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斤。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以能放入座位上的行李艙或座位下的空位為準,其餘無法放置的物品要進行託運。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攜帶兩件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攜帶一件。上述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釐米,總重量不得超過5公斤。需要旅客照管的物品,如貨幣、珠寶、貴重物品、金銀、票據、證券、資料文件等,不要放在行李內託運。
南航托運行李的規定根據航線的差異有不同的規定,同時根據不同的座位等級也有不同的托運行李的額度,一般情況下,國內航線的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額度為2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