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1-7層就是多層,可以不帶電梯,8-12層為小高層,13層以上為高層..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87)第一章,總則第1.0.5條民用建築高度與層數的劃分:
一、住宅建築按層數劃分為:1-3層為低層4-6層為多層7-9層為中高層10層以上為高層
二、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米者為高層(不包括高度超過24米的單層主體建築)
三、建築物高度超過100時,不論住宅或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