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派克會議:
歐派克大會是歐派克的最高權力機構。各成員國向大會派出以石油、礦產和能源部長為首的代表團。大會每年召開兩次。如有需要還可召開特別會議。大會奉行全體成員國一致原則。每個成員國均為一票。負責制定該組織的大政方針。並決定以何種適當方式加以執行。
歐佩克大會同時決定是否接納新的成員國。審議理事會就該組織事務提交的報告和建議。大會有權要求理事會就涉及該組織利益的任何事項提交報告或提出建議。大會還要對理事會提交的歐佩克預算報告加以審議。並決定是否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