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涉及到勞動能鑑定方面的事情,無論是有關政策,還是具體業務,都可以去勞動鑑定委員會去諮詢。
如果是對單位或醫院的勞動能力鑑定不滿意,可以帶上全套資料,找勞動鑑定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幫忙把把關,看裏面有沒有不符合程序的地方,引用的情形條款合不合適,必要時可以要求委託第三方重新進行鑑定。
可以諮詢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衞生計生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四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選聘醫療衞生專家,組建醫療衞生專家庫,對專家進行培訓和管理
(二)組織勞動能力鑑定
(三)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四)建立完整的鑑定數據庫,保管鑑定工作檔案50年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