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
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是高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致力於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的積極性,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按客觀規律辦事的積極性,是推動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的積極性。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