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公安民警對轄區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户籍信行核實。户籍是用於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