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在本市國土房管部門網站下載《人才解決住房申請表》,填寫後向所在單位提交,並準備好材料。
2、初審:在受理申請之日算起,所在單位應當完成對申請人住房等申報情況的初審,且將申請報告和意見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門
3、複核和公示: 10個工作日市相關部門完成對申請人申報情況複核,且將結果在部門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15天。
4、公佈: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聯合簽署審批意見。審批結果在房管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網站上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