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牆是由不燃燒體構成,耐火極限不低於3h。為減小或避免建築、結構、設備遭受熱輻射危害和防止火災蔓延,設置的豎向分隔體或直接設置在建築物基礎上或鋼筋混凝土框架上具有耐火性的牆。
1 防火牆應直接設置在建築的基礎或框架、樑等承重結構上,框架、樑等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於防火牆的耐火極限。
防火牆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樑、樓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層。當高層廠房(倉庫)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於1.00h,其他建築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於0.50h時,防火牆應高出屋面0.5m以上。
6.1.2 防火牆橫截面中心線水平距離天窗端面小於4.0m,且天窗端面為可燃性牆體時,應採取防止火勢蔓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