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建築法是國家為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調整國家、建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建築主體之間在建築領域法律關係的法律法規的總稱。狹義的建築法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適用範圍和調整對象
(1)在我國境內從事建築活動,實施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建築法。
(2)建築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