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居住證辦理需要以下材料
(一)、《市居住證申請表》
(二)、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數碼照相回執(申請人到有開通網上認證的照相館拍攝數碼照相併取得照相回執)。
臨時居住證辦理程序:
(一)、流動人口先配合協管員進行信息預採集,然後憑《辦證通知》、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到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二)、流動人口到指定地點補充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拍照、繳費、領證。
辦理流程
(一)、準備相應材料
(二)、到社區或者當地派出所辦理
(三)、提交相應材料,材料齊全,當場即可領取。
辦理時間:個人辦理,若材料準備齊全,當場領取單位代辦,一週內領取。
辦理地點:居住地居委會或派出所。
辦理費用:(一)、無需工本費和手續費(二)、需收36元社區衞生費。
有效期一般都是在6個月到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