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低保有以下流程:
1、基層社區、居委會向鎮、街道辦事處申報轄區內符合低保條件的社區居民,2、鎮,街道辦事處根據申報進行初審,初審符合條件後報經縣、區民政局批准。
3、縣、區民政局相關審批部門核實並批准。符合低保的人羣:
1、無任何經濟來源,並喪失勞動能力的。
2、失獨喪偶等特殊羣體。
3、長期患病並喪失勞動能力的。
辦低保的流程
以下人羣可申請:
1.無經濟來源、勞動力或者法定贍養人的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的居民。 申請流程:
1.個人申請:向當地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並出示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書和家庭成員收入證明、殘疾證等其它相關證明。
2.社區審核 3.複審核 4.縣(區)民政部門審批
辦低保的流程
1、個人申請
由申請人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報申請表、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2、居委會審查
居(村)委會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者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簽署意見後將申請者有關材料和調查情況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