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保修條款有兩種 :
1 有發票 按發票 日期後的12月進行保修
2 無發票 按出廠日期的3+12月進行保修。
《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有明確的説明:消費者丟失發票和三包憑證,可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