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內容不同:
出品人:調查電影市場是否有前景。
監製:監督經費支出,協助安排日常事務
製片人: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製組、攝製資金成本核算、財務審核等相關業務
2、工作權力不同:
出品人:能對電影劇組的所有執行人員作出挑選和要求。
監製:主要管轄電影經濟部門、協助導演、製片人等。
製片人:可對處出品人以外的電影人員進行要求,包括開除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