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拿。
MMA之父是指綜合格鬥之父李小龍。白大拿於2004年第一次提出MMA之父為李小龍。
MMA一詞於1993年Howard Rosenberg提出,1995年Rick Blume正式確認MMA為“混合武術”專有名詞。
綜合格鬥,是一種規則極為開放的競技格鬥運動。綜合格鬥比賽使用分指拳套,賽事規則既允許站立打擊,亦可進行地面纏鬥,比賽允許選手使用拳擊、巴西柔術、泰拳、摔跤、跆拳道、空手道、柔道、散打等多種技術,被譽為搏擊運動中的“十項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