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個人是不承擔責任的。勞動糾紛產生於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之間。產生勞動糾紛協商不了,員工可以去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被申請人只能是單位,不能仲裁法定代表人個人。
勝訴後,如果員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只能強制執行單位的財產,不能執行法定代表人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