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近義詞,意思是沒有爭奪。
“爭”,現代漢語規範一級字(常用字),普通話讀音為zhēng,最早見於商朝甲骨文時代,在六書中屬於會意字。“爭”的基本含義為力求獲得,互不相讓,如爭奪、競爭引申含義為力求實現,如爭取、爭氣、爭勝,在日常使用中,“爭”還可做方言,表示差,欠,如總數還爭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