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社保、公積金聯名卡金融賬户不佔用個人的I類金融賬户名額。社保卡默認作為I類卡管理,但不佔用借記卡名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社保卡不佔用一類名額。
因為社保卡,它是屬於特殊卡種。社保卡有金融區功能和社保卡去功能,社保卡是別的卡無法代替的,由於社保卡的特殊性,所以銀行按現行的規定,社保卡沒有納入一類卡管理。如你還有其他業務需要可以去銀行開一類卡
新一代的社保卡如果佔用了一類卡名額,那就去開卡的銀行激活社保卡的金融賬户,一樣可以當普通銀行卡使用,而且是一類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