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達到多少才可以建地鐵
《關於加快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規定,申報地鐵的城市應達到以下四個條件: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要求也從100億元以上提高到150億元以上。
2、原修建地鐵門檻是1000億以上,此次變更較大,提升到了3000億,目前滿足這一條件的城市有76座。在中西部一些經濟發展較好的地級市基本都能滿足。
3、城市總人口超過700萬,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
4、規劃線路的客流規模達到單向高峯每小時3萬人以上。
GDP超過1000億元,城市人口超過300萬人、財政收入超過100億元、單向客流高峯3.8萬人的城市有必要修地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