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排名是陳文澤、馬雲波、陳光榮。
     最先被發現的內鬼是東山市刑警大隊長陳光榮,他和塔寨製毒集團沆瀣一氣,製毒販毒,收受賄賂,最後為了滅口,被林耀東派人殺死。
 第二個被內鬼是東山市公安局副局長馬雲波,因為他的妻子吸毒,為了給他妻子買毒品,落入林耀東的圈套,收受三百萬鉅額賄賂,成了塔寨製毒集團的保護傘,最後經過劇烈的思想鬥爭,懾於法律,幡然醒悟在破冰行動中,捉拿林耀東,後被判處有期徒刑。
   第三個內鬼是市長陳文澤,他是陳光榮的哥哥,是塔寨大保護傘。最後被捕,判處有期徒刑。
付市長陳文澤,公安局付局長馬雲波,公安局刑警隊長陳光榮。在破冰行動中此三人就是內鬼,他們和塔寨製毒販毒集團相勾結,喪失黨性,人性走向人民的對立面,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