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身反光標識材料的寬度應從以下數值中選取:50mm, 75mm,100mm, 遇到某些類型的車輛無法粘貼50mm寬的車身反光標識時,可平行粘貼2條25mm寬的車身反光標識。
N2,N3,類車,全掛車和半掛車應在後部設置車身反光標識,後部車身反光標識應能體現車輛後部寬度,其離地面高度最低為380mm。
採用一級車身反光標識材料時,其與後反射器的面積之和不應小於0.1M2,採用二級車身標識材料時,其與後反射器的面積之和不應小於0.2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