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只是官變小而已,何況再小也是官員,貶後的俸祿還是有的,當然和自己以前的日子比起來肯定是慘多了。主要感慨的可能是要“客死他鄉”了。
發配流放直接就是囚犯了,常與笞、杖、徒、死四種刑罰並列,都屬於重刑。從北周時期開始,按距離遠近,被劃分為5等級別:自京城起算過2500裏,每增加500裏為一等,而到了隋唐時期,則將發配流放劃分為了三等:2000裏、2500裏和3000裏。此種分類逐漸被後世所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