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1月1日起,廣州市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將擴大,由17個病種擴大到20個病種,並提高報銷標準,最高支付限額每病種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
廣州市醫療保險病種報銷範圍
從明年開始,廣州市醫療保險保險病種報銷範圍擴大到20個病種,取消了慢性活動性肝炎(乙型),增加了腦血管病後遺症、強直性脊柱炎、膝關節骨性關節炎、炎症性腸病(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支氣管哮喘等5種。符合高血壓、糖尿病等17種指定慢性病准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