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上是的。
人格分裂是一種精神疾病。由於各種隱性原因,人的精神上出現的自我逃避的心裏暗示所出現的兩個或者是多重人格,都在一個身體裏,是一個人。
人格分裂在法律上是算一個人的。
因為只有一個生命體,其餘再多也是意識體,只是可以像切換系統那樣來回換而已。
人格分裂症的人,法院會根據人格分裂者具體罪行和其人格分裂嚴重程度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