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從管理的角度看能夠直接的不外乎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在某些方面有法定監管權限的政府機關部門,如,環保,勞動監察,交警,公安等第二種是有從屬關係的,如專業分包單位的總公司,總部等第三種是有相對合同關係的主題或者它的授權機構。如總包公司或總包項目部等。
發包方雖然是項目部的業主,在關係上是不能直接管理專業分包單位的,只能通過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