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户可享受的幫扶措施如下:
(一)
對無勞動能力的脱貧監測户。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無法通過開發性扶貧措施進行幫扶的脱貧監測户全部納入低保給予兜底保障,做到應保盡保,因地制宜逐步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二)
對有勞動能力未就業的脱貧監測户。發動社會團體、商會、企業在就業幫扶上儘可能多地提供就業崗位,開拓就業渠道,積極引導有勞動能力的脱貧監測户全部實現就業。
(三)
對因病可能致貧的脱貧監測户。納入基本醫保、大病醫保、醫療救助、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精準扶貧醫保補充補助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多種類、多層次的醫療健康保障。
(四) 對子女上學經濟負擔大的脱貧監測户。分階段持續推進教育幫扶工作,減免脱貧監測户家庭子女教育相關費用。
1、通常情況下針對監測户家庭學生可申領3000-10000元的補助。申請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統開放期間可隨報隨審,審核期結束後開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11月21日為公示期,補助資金於12月10日前發放到位。(具體時間及其金額以當地公示為準!)
2、目前,2021年脱貧監測户的認定標準是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人員,而監測户可以享受低保、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補助
監測户享受的政策具體有以下: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臨時救助
(3)教育補助。監測户可以享受低保、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補助,不過具體以地方公佈的政策為準。監測户是指有可能發展成為貧困户的人羣,也就是被納入監測户,也就是被統計的對象。而脱貧監測户指的是已經脱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户,是由於這些脱貧户脱貧的時間還不長,如果已脱貧户自身內生動力發展不足的話,在一定時間內還存在返貧致貧的風險。
因此,國家對這一類户實行動態監測調整機制,一旦發現返貧的風險,會及時進行正確的幫扶,用以鞏固脱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