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局投訴。
2、當事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病人所在醫院無法治療病人疾病或達不到治療此疾病的水平時,病人可以申請轉院治療,病人開具轉院證明,經醫院批准後便可以到其他醫院繼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