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期限是六個月,如果監視居住到期,案件沒有偵查終結,需要變更強制措施,做收監處理的。就要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查,辦案單位法制部門審核,提請檢察長或公安局長決定,再由偵查機關向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決定。逮捕批准,收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