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如下
1、2021年12月31日之前。
2、按四川省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凡自願參保的居民在當年12月31日之前繳費參加下一年度的醫保,所有2022年的醫保交費應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
3、醫保的規定是先交費參保、後享受醫療保險報帳政策,當年繳費只能參加下一年度即第二年度的醫保,超過繳費參保時間,無法繳費參保,無法享受醫療報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