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1、給水管與圍牆或籬笆的水平間距1. 5m 是適用於管徑小於或等於200mm,當管徑大於200mm時應大於或等於2. 5m
2、排水管與建築物基礎的水平間距,當埋深淺於建築物基礎時應大於或等於2. 5m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管理條例》規定:
“在公路兩側修建永久性工程設施,其建築物邊緣與公路邊溝外緣的間距為:國道不少於20米,省道不少於15米,縣道不少於10米旦滬測疚爻狡詫挾超錨,鄉道不少於5米。”這裏明確了公路與其兩側永久性建築物的距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