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退出機制沒有叫停,但是有新規定,即凡是符合下列條件的教師,均退出教師機制:  1、已經退休或者因病、因殘疾喪失教職能力2、無正當理由連續兩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且考核結論累計兩年不合格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被依法撤銷教師資格。
      以上是教師退出機制的最新規定。教師退出機制可以吸收優秀人才進入教師隊伍,淘汰不合格教師,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辦人民滿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