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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7、形聰敏,穎慧。
小而聰了,大未必奇。——《後漢書·孔融傳》
了,快也。秦曰了。——《方言二》
8、形又如:了慧(聰明)了幹(精明幹練)。
9、形清楚,明晰。如:了利(清楚明白)了辯(對答清楚敏捷)。
10、副完全,全然——與“無”、“不”連用,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前面,表示範圍,相當於“完全”、“完全”。如:了無恐色了不相涉了不可得(到最後也得不到)。
11、副放在動詞之後,與“得”或“不”連用,表示可能。如:辦得了你來得了來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