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居民用户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
第一檔——電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電價不變,執行每度0.5469元
第二檔——電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間,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5元
第三檔——電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3元。
以此摺合成年度計算,也就是説,“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電網企業抄表週期正常交納電費,年用電量2520度及以下執行電價為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執行第二檔電量加價標準,為每度0.5969元超過4800度部分執行第三檔電量加價標準,為每度0.8469元。
鑑於目前城鄉居民居住方式的多樣性,對於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省發改委的通知規定,第一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度至310度,第二檔電量為310-400度之間,第三檔為400度以上,加價標準不變。
對符合户籍“一户多人口”用電政策的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