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起,全國統一執行國家批准的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調整後統一為:單位繳費16%,個人繳費8從2022年1月起,廣東,廈門,浙江,四川將調整單位養老金標準。用人單位繳費標準低於16%的,統一調整為16%。
按照部署,參保人員個人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是按照“全省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統一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