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的表示:允許非機動車行駛 。此標誌設在道路或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入口處前適當位置。
方的表示: 非機動車車道,表示該車道只供非機動車行駛。設在該車道的起點及交叉路口和入口前適當位置。在標誌無法正對車道時,可以不標註箭頭。
所以,交通標誌中藍底白色自行車圖案都表示允許非機動車行駛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