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2019年6月1日實施的公安交管“放管服”10項新措施中,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實現號牌號碼公開發放、公平選號,推行網上選號、等措施,受到羣眾普遍歡迎。此次改革,推出更多方便羣眾選號新舉措。關於機動車號牌號碼方面的便民舉措:
一是同一車主不同車輛號牌互換使用。
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一年內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號牌號碼。
攜帶以下手續去車管所辦理即可。手續: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屬於同一家庭的需要攜帶户口簿原件兩輛(含)以上機動車的行駛證原件需要變更號牌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號牌。
二是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原機動車轉移、註銷或者遷出後,提出申請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滿足羣眾用號需求。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