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老人去世後留下來的活期存摺裏有錢,如果兒子知道取款密碼的話,拿存摺到銀行的枱台去取小額款,這樣一點一點地取完出來。
如果不知道密碼的話,必須要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開證明,證明與老人是直系關係,且是唯一繼承者。
如還有幾個兄弟姐妹的話且還要達成共識對父母親的遺產放棄繼承,讓其中一個孩子繼承。
那麼這個孩子可憑街道辦證明及另外幾個孩子的棄權證明到公證處辦理公證然後憑公證處的證明到銀行取出來。
想要取出存摺裏面的錢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和死者關係證明。
原因:首先先到户籍科開取死者的死亡證明,然後帶上户口本和身份證的原件,並且在開出證明你們的關係證明,到銀行櫃枱需要提交申請,一個工作時間就可以把存摺裏面的錢取出來了。
父親去世十年了,存摺裏有錢,可以女父親所有的子女都要去銀行,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才能取出來。如果你母親還在,寫個錢,只有母親帶着身份證才能取出來。銀行有這樣的規定也是保證公民的財產安全,不受到侵害。所以我們應該理解。子女一起到銀行能夠取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