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出具《特殊審查期限告知書》,組織實地審查,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取證窗口。
動物無公害化處理證怎麼申請
申請需要的手續及步驟
一是,先辦林業局手續,辦理相關野生動物的手續
二是,再到農委,辦理相關人工養殖動物的手續
三是,接着前往衞生局、環保局辦理相關衞生許可、環保許可
如果是辦無害化處理廠,還需要接下來這幾個部門
前往國土部門,辦理無害化處理廠用地手續
再去規劃部門,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最後到建委系統,辦理相關施工許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