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掉了不可以刻私章代替,登報聲明取消,然後到當公安局治安科(支隊)辦理新刻印章備案然後刻印。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原先刻章需要法人提供身份證,帶上公司營業執照,再到工商、公安部門領表申請,審批同意後,到指定的刻章公司完成刻章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