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城市已經沒有長期佔用超車道這個規定了,以前倒是看見很多城市會有標識超車道,行車道之類的。佔用的意思是你車速太慢,比如限速120的車道,你在最左到開80,就是有點過分,大可在右道開80。但是你一直以130在左道開,常理説不影響其他人行車是合理的。
長期佔用超車道是指在超車道長時間行駛,又沒有達到超車道上的最低限速。如果在超車道(即快速車道)以最低限速和最高限速之間的速度行駛就不會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