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統思維(分而剖之,總而概之)
1、內涵:系統是由若干元素有機結合的整體。系統思維要求全視角把握對象。系統思維具有立體性和系統性。
2、方法:
①綜合法:從整體、全局考慮。
②結構法:組成系統的部分與部分之間的組合是否合理。
③要素法:相對具有重要意義的組成屬性稱之為要素。
④功能法:為使系統呈現最佳態勢,調整甚至改變某些部分的功能作用。(如丟車保帥)
二、邏輯思維(非此即彼,判斷推理。)
1、內涵:把感性認識抽象成概念,運用概念進行判斷,並按人為制定的邏輯規則進行推理。
邏輯思維具有規範性、嚴密性和確定性。
2、方法:
①定義法:用簡潔語句揭示對象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
②歸類法:按照一個標準,按照屬種關係分層逐級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