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犯法也挽回不了損失,你要看她十幾萬都幹嘛瞭如果用於家庭應用開支,這種老婆還可以,如果只為自己吃喝玩樂消費,那這種老婆不要也罷,雖然損失挽回不了,最起碼以後不再損失,自己也會過的開心點,可以重新選擇一個會持家的好伴侶。
只索取不付出的老婆犯法嗎
應該是不能的了,如果是離婚之前可以,你老婆買了大額的東西比如過萬的包包,昂貴的手飾之類也是可以要求分割的,當然如果她把物品發票之類都藏起來了也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