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17年7月5日發佈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規範收入的會計處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我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 現就做好該準則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